3.3 什麼是職災保險?

職災保險是適用於發生職災事故或職業病的勞工的一種保險,用於醫療給付、職災給付、疾病給付、失能給付、失蹤和死亡給付。

勞保、職災保險的保險給付

生育給付(僅限勞保)

受保人有權一次領取相當於其兩個月平均保險工資的生育津貼。生育多胞胎時,補助金按比例增加。

傷殘、疾病津貼

  • 勞工因工作受傷或生病, 可自被保險人無法工作後第4 天起申請保險。前 2 個月的福利金額按事件發生前 6 個月支付的平均月薪計算
  • • 從第3個月開始,賠償金額為平均每月保費工資的70%。
  • • 最長付款期限為2年。

失能給付

  • 勞工可以通過兩種方式獲得給付:
  • a. 一次性失能給付(建議)
  • b. 失能年金(不建議)
  • 被保險人受傷後終身失能時由保險單位給付津貼

死亡給付

此保險將支付喪葬津貼,此外,被保險人的家屬可以申請一次性遺屬津貼或遺屬年金給付。

失蹤給付

被保險人在執勤期間發生事故導致失蹤時,自失蹤之日起領取失蹤津貼。保險金每第三個月月底支付一次, 直至被保險人生前一年或失蹤一年之日的前一天或被保險人依法宣告死亡前一天。

醫療給付(職災受保人必須與職業相關)

全民健保涵蓋大部分醫療費用。被保人可免繳交全民健康保險規定之部分負擔費用, 並有住院膳食費用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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