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我因背痛,可能無法繼續工作。如果我被解僱了,全民健康保險會為我給付任何醫療費用嗎?

1. 移工只有60天的轉換雇主期限(根據法律規定,最多可再延長一次60天)。

2. 移工等待轉換雇主期間,安置責任仍由原雇主負責,並且要繳交就業安定費及健保費。
若在等待期間,有要求移工工作,也要給付薪資。
如經勞動部廢止雇主的聘僱許可後,自廢止聘僱許可日起,雇主才無須繳納該移工的就業安定費及健保費,並不得要求移工工作。

3. 如果您因工傷(例如:背痛……)導致生病,您可以聯繫您工作所在地的地方勞工局,以獲取有關您權益的具體建議。
反之,如果您希望留在台灣接受治療,請聯繫1955或地方勞工局,以咨詢您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繼續留台。

在緊急情況下,可聯繫以下電話號碼。

热线

在臺灣的越南人如需要翻譯和體檢協助,可撥打以下免費熱線:

0800665800 hoặc 1990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9:00-12:00

下午: 13:00 ‒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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